厦门农村青年创业贴息贷款政策

发布部门:admin 发布时间:2016-10-03 点击数:

  贷款政策对象范围:

    持有厦门市农业户籍人口,贷款期满时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有一定创业基础的青年,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厦门市村改居城镇户籍人口。

  贷款金额:

    单笔额度为5万元~1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

  若贴息贷款额度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将按贷款总利息的100%给予贴息;贴息贷款额度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则按贷款总利息的50%给予贴息。

  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厦门市相关政策规定的合法经营活动(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厦门市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行业除外),同时应当符合经办银行规定的相关 贷款要求。需要注意的是,若贴息项目已享受其他各级财政资金的贷款贴息补助,将不再纳入该办法贴息资金的扶持范围。

  申请贴息贷款的时间:

    贴息贷款每半年申报一次,上半年申报时间为2—3月份,下半年申报时间为8——9月份,其他时间不受理申报。

  如何申请贴息贷款?

    申请人及申请项目符合条件的,可向户籍所在地镇、街团(工)委提出项目贴息贷款和贴息资金申请,并提交贴息资金项目申报表及银行办理贴息贷款所需的相关材料。经办银行将负责贴息贷款和贴息资金的审核、发放及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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