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者的条件
申请者一般以团队为主(团队人数不超过6人),鼓励跨专业组成团队进行申报。同一年度内,每个学生限参加一个项目。已入驻中心(未退出)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再次申报。
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一)团队成员必须是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在校生或毕业两年内的学生。
(二)团队负责人通过培训学习,具备一定管理知识和技能。
(三)团队创业项目具有创新性和良好的市场潜力。
(四)团队应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五)团队有一名校内在职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六)团队开展创业活动前需征得家长的同意。
二、学校支持的项目类型及服务内容
学校支持具有鲜明专业性,与本专业相结合的创业项目,如制造类、科技类、服务类、商贸类等创业项目。
项目分为体验型项目和孵化型两种。体验型的项目是虚拟注册,真实运行;而孵化型的项目是真实注册,真实运行。项目团队在校内外导师的共同指导下,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实行自主经营,自主进行风险管理,自负盈亏。学校为团队提供创业启动金、办公场地和设备、创业教育培训的机会、校内外创业导师指导、法律和政策咨询、项目推广等根据国家规定允许提供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