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admin 发布时间:2016-11-09 点击数:
高校毕业生在厦“务农”三年可获30万元奖励对高校毕业生在厦兴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认定经营每满1年奖励10万元,奖励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具体政策参见厦门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贯彻国务院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
Copyright©2019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厦门开放大学) 创新创业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厦门市前埔南路1263号 TEL:0592-5955326 0592-5909791
闽ICP备11005956号-4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