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征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通知
发布部门:创新创业学院 发布时间:2020-11-26 点击数:
各院系:
根据《关于印发<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服务办法(修订)>的通知》(厦城院学[2018]9号),为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扶持和孵化工作,创新创业学院现面向全校在校生及毕业六年内的毕业生征集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学校鼓励和专业密切融合的创新创业项目进行申报。为做好项目的申报和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应以团队为主,团队人数不少于2人,不超过8人,鼓励跨专业组成团队进行申报。同一年度内,团队负责人限参加一个项目。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一)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必须是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生或毕业六年内的学生。
(二)团队负责人通过培训学习,具备一定管理知识和技能。
(三)团队创业项目具有创新性和良好的市场潜力。
(四)团队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五)团队有一名校内在职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六)团队开展创业活动前需征得家长的同意。
二、申报形式
(一) 团队向创新创业学院提交《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请表》、项目的商业计划书、团队成员的简历、学生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二)创新创业学院对项目申请人的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组织创业导师对项目的创新性、商业性,团队的合理性、未来市场的预期等进行评审。
三、项目类型
项目分为实践型和孵化型两种,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
实践型项目是虚拟注册,真实运行。团队成员在校内外导师的共同指导下,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孵化型项目是真实注册,真实运行。团队成员组成实体企业,我校在校生或毕业六年内的毕业生担任法人代表,企业注册地在厦门,企业具有明确的产品或服务,良好的市场前景,合理的创业团队,清晰的商业模式,实行自主经营,自主进行风险管理,自负盈亏。
四、提交材料
上一年度的入选项目如继续申报,须通过上一年度考核后方予受理申报。申报团队向创新创业学院提出申请,须提交以下材料: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中党总支意见一栏需要签署意见并盖章);
项目的商业计划书电子版;
路演PPT电子版;
团队成员的简历、学生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已毕业的成员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的个人征信报告。可携带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网点办理或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办理;
注:离学校最近的中国人民银行在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100号。
曾获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奖项的项目,需提供获奖证件复印件;
已办理工商注册的项目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五、项目遴选
此次项目遴选采用现场路演、专家评议的方式。具体路演安排请关注后续工作通知。上一年度的入选项目除参加路演外,创新创业学院还需结合上一年度考核情况对项目进行综合评议。
六、项目支持
学校根据文件要求,为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提供相应的资金、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创业教育培训的机会、校内外创业导师指导、法律和政策咨询、项目推广、省级各类创业项目资助辅导等根据国家规定允许提供的服务。
七、具体安排
请各院系通知意向团队尽快申报,并与于12月7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吴作新老师OA邮箱,纸质材料交到创新创业园区。
办公地点:南校区创新创业园区办公室。
咨询电话:5909791,咨询QQ:2325509025。
八、本通知及未尽事宜,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安排和解释。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