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福建省教育厅
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福建)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闽妇〔2017〕5号
各设区市妇联、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妇工委、教育局,各高等院校,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及教育部、全国妇联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各项措施,弘扬当代中国大学生奋发图强的创新创业精神,提升女大学生创新创业水平,在总结首届中国(福建)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经验的基础上,省妇联、省教育厅决定联合举办第二届中国(福建)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主题
大赛名称:第二届中国(福建)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大赛主题:共赢创新 筑梦未来
二、大赛时间
2017年1月~2017年6月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福建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厦门市大学生创业促进会
协办单位: 厦门市集美区妇女联合会
厦门市思明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
厦门北站枢纽中心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市新媒体产业促进会
由省妇联、省教育厅牵头成立第二届中国(福建)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主要负责大赛总体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大赛组委会设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评审组等工作部门,负责大赛的具体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厦门市大学生创业促进会,地址:厦门北站(创业大街)南广场268号,电话:0592-2191066。
四、参赛对象
准备创业和已经创业的大陆及港、澳、台地区所有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及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的大学毕业生(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生),同时欢迎海外留学生参加。参赛者以创业团队形式参加,团队主创人员为女性且核心成员中至少有2名女性;已成立公司的团队,女性股权须占30%(含)以上。
五、大赛组别
1.创意组:有完整的创业方案,报名当日尚未注册公司的创业团队。
2.实战组:报名时已经注册公司,公司注册于2012年1月1日之后且年营业额未超过三千万的创业团队。
六、参赛要求
1.参加赛事答辩环节的人员必须为团队核心成员,且人数不超过4人。
2.参赛团队的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应法律法规,并有完整具体的创业计划书。创业计划书要着眼相应的市场、竞争、营销、运作、管理、财务等特点,描述团队的创业机会及项目发展前景。
3.参赛团队核心成员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若在参赛过程中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的,将暂停项目团队参赛资格,是否恢复其参赛资格,由大赛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若在赛后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收回奖金。
七、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3日至2017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形式,报名网址(www.xdqn.cn),组委会将在各大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户外媒体及微信等自媒体宣传推广。
(二)赛程
1.启动仪式:2017年1月13日。
2.初赛(2017年5月1日~2017年5月10日)。评审组从所有报名项目中评选出30个项目(创意组15个、实战组15个)进入复赛。初赛阶段参赛团队不需要到现场。
3.复赛(2017年5月11日~2017年5月20日)。复赛将初赛评选出的30个项目分为6组,每组5个项目进行现场PK,评选出各组前2个项目分别组成创意组和实战组前六强进入决赛。过程以视频栏目形式在预设的演播厅录制,共6期在新华网及各大网络平台、自媒体播放宣传。
4.决赛(2017年5月21日~2017年5月31日)。创意组和实战组前六强进行PK,评选出各组前三强。在其他项目中评选出创意组和实战组三创奖、创业奖、创新奖,过程以视频栏目形式在预设的演播厅录制,栏目制作共2期在新华网及各大网络平台、自媒体播放宣传。
5.颁奖典礼(时间、地点待定)。
6.项目落地。赛事决赛结束后,相关单位组织各获奖项目转化落地事宜。大赛赛事各环节评审结果将在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等网站公布。
(三)奖项设置
1.创意组
第一名 奖金人民币5万元+20万元创业投资资金
第二名 奖金人民币3万元+15万元创业投资资金
第三名 奖金人民币2万元+10万元创业投资资金
三创奖(创业、创新、创意)奖金人民币5000元/团队(2 名)
创业奖 奖金人民币3000元/团队(5名)
创新奖 奖金人民币2000元/团队(5名)
最佳人气奖 奖金人民币5000元(1名)
2.实战组
第一名 奖金人民币20万元+100万元创业投资资金
第二名 奖金人民币10万元+50万元创业投资资金
第三名 奖金人民币5万元+30万元创业投资资金
三创奖(创业、创新、创意)奖金人民币10000元/团队(2名)
创业奖 奖金人民币5000元/团队(5名)
创新奖 奖金人民币3000元/团队(5名)
最佳人气奖 奖金人民币5000元(1名)
3.金牌女大学生创业导师若干名(发荣誉证书,无奖金)
4.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发荣誉证书,无奖金)
八、其他事宜
1.各设区市妇联、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妇工委、教育局,各高等院校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认真发掘推荐符合条件的参赛对象参与本次大赛。要积极发挥各地巾帼众创空间、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基地)作用,推动大赛优秀项目落地孵化、成果转化。
2.大赛组委会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大赛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3.大赛邀请创投专家、知名企业家等关心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人士担任大赛特邀顾问。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许家发
联系电话:0592—2191066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1月22日